为进一步树立学员意识,端正学习态度,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格遵守省委“双十条”规定和中组部《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》,认真完成学习培训任务,本人郑重承诺,在学习培训期间:
一、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、会议(党代会、人代会、政协会等除外)、出国(境)考察等任务,不无故请假。确有特殊情况,累计请假时间不超过时限要求。
二、不请人代写发言材料、学习体会、调研报告和结业论文等,不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,不让秘书、下级等工作人员“陪读”。
三、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宴请活动。不在学员宿舍之外留宿,不在学员食堂之外用餐。不在学员宿舍留宿他人、聚众饮酒赌博,不用公款互相宴请。不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。
四、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,不以学习交流、对口走访、交叉考察、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。
五、不接受和赠送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及土特产等,不接待以探访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。
六、不留公车驻校,不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“伴读”。
七、不以同学名义搞“小圈子”,不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、同学会等组织,不参与相关活动。
八、不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子女入学、就业、经商等方面互相提供方便、谋取私利。
承诺人:
年 月 日